户外墙体广告的相关收费标准
山东墙体广告,一般是指设置在户外的广告。常见的济南墙体广告有:路边广告牌、高立柱广告牌(俗称高炮)、灯箱、霓虹灯广告牌、LED看板等,现在甚至有升空气球、飞艇等先进的户外广告形式。
户外墙体广告的相关收费标准
1、户外非自身广告必须经过拍卖(挂牌交易)。按成交价缴交成市资源占用费,其中墙体、屋顶的按产权人与市财政6:4分成,即产权人6成,市财政4成;空地、绿地、占地广告按拍卖(挂牌交易)成交价4:6分成,即产权人占4成,市财政6成。
2、户外自身墙体、围墙、屋顶广告按每年每平方米10元缴交城市资源占用费。
3、非拍卖的自身红线范围内自身立柱广告按每年6000元缴交城市资源占用费。
4、橱窗广告,按每年每平方米50-70元缴交城市资源占用费。
5、市政道路、人行道、绿化带上自身指路牌广告(包括麦当劳,肯得基的立柱)按每年每棵10000元计算。
6、收取城市广告资源成交款后,市政破路、道路修复、园林修复、树木修复等由广告公司向相关部门另行申请,工商部门作为市灯管委成员单位,不另行再收工商管理费用。
7、户外广告牌税收,由广告公司自行向税务部门缴纳。